自治区计生协关于上报2020年工作总结
和2021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计生协: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计生协工作健康发展,请各地认真总结计生协2020年工作情况并提出2021年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各地要按照今年年初计生协工作安排部署、工作要点和台账,全面总结全年工作。特别是要认真总结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王培安常务副会长调研内蒙古计生协改革工作讲话精神情况,盟市、旗县计生协机构组织建设情况和改革进展情况,各级计生协项目运作情况。要从工作成绩、存在问题和工作对策方面进行总结梳理,全年各项工作数据应与2019年同期对比。具体提出2021年计生协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二、其他要求 (一)文字总结材料要尽量结合数据描述,各项数据指标截至2020年10月底,预测数据截至12月底。 (二)各地计生协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总结材料要由分管领导签阅后,于11月20日前报送自治区计生协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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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4日
2020年11月04日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