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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计生协关于转发中国计生协
《报送计生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计生协:

现将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报送计生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函》(国计生协函〔2020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计生协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各级计生协要严肃工作作风,杜绝弄虚作假,如实上报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情况,特别是一些典型案例和好的做法。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各盟市级计生协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国计生协关于积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安排,《自治区计生协关于暂停优生优育指导中心等计生协活动阵地线下活动的紧急补充通知》的要求,阶段性总结各级计生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二)要总结报送各级计生协在参与疫情防控,特别是社区和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主要措施、工作亮点和典型案例。

(三)要总结报送下一阶段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主要打算、面临的困难和工作建议等。

(四)请务于23日前将材料(2000字以内)、疫情防控工作照片3张(jpg格式,标明图说),报送自治区计生协综合部。

 

联 系 人:于 佳

联系电话:0471-4912225

 

附件: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报送计生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函.pdf     

 

 

                              202021

 

2020年02月01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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