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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计生协关于印发《2017年
全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计生协:

现将《2017年全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安排2017年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自治区计生协

  2017213

 

2017年全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要点

 

2017年,是自治区计生协五届理事会的起步之年,也是全区计生协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全区计生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国计生协“八代会”以及自治区计生协“五代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计生协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作出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围绕李纪恒书记、布小林主席对自治区计生协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中发挥生力军作用。2017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紧抓机遇、趁势而为,加快推进计生协组织建设

(一)积极督促盟市、旗县(市、区)计生协及时完成换届工作。切实落实自治区计生协“五代会”上,对各盟市、旗县计生协换届工作提出的要求,对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和旗县计生协换届情况,按季度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列入全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盟市、计划单列市须在上半年完成计生协换届工作,旗县(市、区)在下半年完成换届工作,确定2017年为“全区计生协换届年”。

(二)继续推动盟市、旗县(市、区)计生协组织建设工作。2017年中国计生协将对各省(区、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我们一定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快我区各级计生协组织建设。一是加大协会组织建设在盟市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中的分值权重,加快推动解决盟市、旗县(市、区)“机构”、“入序”、“参公”和“三定”问题,积极解决盟市、旗县计生协人员在编不在岗的问题。二强化通报制度,每半年通报一次各盟市推动计生协组织建设情况。三强化督导工作,继续深入组织建设工作滞后的地区,开展专项督查调研工作。四是要主动向当地领导汇报和反映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卫生计生、人社、编制和组织等部门推动组织建设。五是加强基层计生协组织建设,鼓励在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整合中,调剂解决苏木乡镇级计生协有专人干事的问题。加快在企业“两新”组织和流动人口中建立计生协组织。发展和壮大计生协会员和志愿者队伍。

二、多措并举、创新完善,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权益维护工作

(三)制定和完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相关制度。健全“两委领导负总责、协会承做当骨干、依法建章定规矩、群众参与做主人”的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修订的《中国计划生育章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组织群众依法依规修订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协助政府积极稳妥地推进全面两孩政策的落实。

(四)推动各地加强基层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一是在全区范围内培育、树立一批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项目试点旗县(市、区)、示范嘎查村(),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促进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自主、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2017年在全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均设立一个自治区级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旗县(市、区)项目试点;评选150个自治区级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嘎查村(居)。各盟市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嘎查村(居)创建活动。二是充分发挥我区已有的5个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旗县级示范项目试点的带动作用,抓好经验总结和典型推广。采取适时召开会议、情况通报等形式加强各地工作经验交流,推动全区整体水平的提升。三加强对项目点的监督,配合中国计生协完成对第二、三批项目点的评估验收工作。总结推广示范旗县项目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

(五)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维权试点工作。盟市、计划单列市计生协要开展计生维权工作调研,在深入了解基层计生维权工作现状和育龄群众需求的基础上,选择1个旗县(市、区)的基层组织,开展计生维权工作试点,注重资源整合,借助部门或基层已有的法律援助服务组织,探索联建共享的计生维权工作机制。通过开展计生维权试点,引导计生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六)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督促落实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的各项优惠政策;维护生育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生双女户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倡导并推动用工单位落实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四期相关待遇。

(七)做好流动人口服务项目。一是依托现有的流动人口服务试点,及时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需求,通过项目运作形式,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不断扩大流动人口计生协工作覆盖面,关怀关爱流动人口弱势群体,维护流动人口的基本卫生计生权益。二是加强流入地流出地计生协协同配合,加强与行政部门、其他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协助政府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提高服务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的能力,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三是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要分别在1个旗县(市、区),二连浩特市在本级设立自治区级流动人口服务项目点,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服务水平。

三、真抓实干、务实创新,不断提升计生协项目品牌

(八)做精做强生育关怀服务项目。一是继续健全全区计生协生育关怀公益金制度,扩大计划生育保险范围,开发符合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需求的保险产品,特别是为计生特殊家庭定制的保险产品,重点丰富和完善计生家庭意外伤害险和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工补贴险;围绕“优生优育母婴安康”主题,开发新的保险产品。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要分别在1个旗县(市、区)设立自治区级计划生育保险项目点。二是全面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主动融入精准扶贫战略,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幸福工程在做好“治穷”的同时,需要加大“治愚、治病”力度,真正实现三治并举。“治穷”方面,集中资金完成经济扶贫,形成区域规模优势。“治愚”方面,加强针对项目内容需求的专项培训,同时开展精神扶贫,既要“扶智”又要“扶志”。各级幸福工程项目办公室要积极协调农林、畜牧、科技等部门有关专家,为受助母亲开展生产技能培训、网络营销培训等,提升受助母亲及家庭的发展能力。同时,充分调动贫困母亲劳动脱贫、主动脱贫的意愿,彻底改变“等、靠、要”的旧观念,在救助过程中最大限度发挥受助者及其家庭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变被动帮扶为主动脱贫。“治病”方面,加大健康扶贫力度,降低因病致贫返贫。协助卫生计生部门,通过健康宣教、普查、妇科疾病诊治等手段,降低疾病对贫困者的不良影响,使受助母亲有更好的精力和能力投入到劳动脱贫中。严格审核《项目申报书》内容,落实治穷、治愈、治病工作,项目实施期间,保证救助金发的准、管的严、用的实、收的回、效果好,项目结束,做好结束项目点的项目终期评估和资金回收工作。2017,在全区12个盟市均设立自治区级幸福工程项目点。三是充分发挥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模式项目试点作用,及时对计生特殊家庭帮扶信息系统进行统计和更新,结合现有项目试点的信息数据,做好分析研判,注重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针对特殊人群细化帮扶工作,将物质帮助和精神慰藉有机结合。2017年,在呼和浩特市、兴安盟、鄂尔多斯市设立自治区级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点;四是继续实施“幸福微笑—救助唇腭裂儿童”公益活动,与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美国微笑联盟合作,为困难家庭的唇腭裂儿童实施免费手术治疗。五是充分发挥计生协组织网络优势,积极参与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签约服务。

(九)动员社会资源,做好资金募集。推动成立内蒙古人口福利基金会。通过基金会的成立,进一步拓宽项目资金渠道,为我区打造品牌项目提供资金保障。

(十)及时总结推广项目经验。对项目实施好的示范点,扩大规模,建立示范基地。建立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联合督查监管机制,定期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认真总结提炼操作性强、社会效益好的项目成果和经验在全区推广。

四、拓展领域,主动服务,积极融入“健康内蒙古”建设

    (十一)广泛传播健康科学知识和理念。牢固树立大健康理念,主动参与健康内蒙古建设,发挥基层计生协网络优势,依托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计生协工作。围绕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广泛传播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为重点的健康科学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提升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

(十二)扎实推进健康咨询服务。探索青春健康教育项目,完善青春健康教育基地及家庭、学校、社会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扩大高校青春健康项目试点范围,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17年赤峰市、乌海市要分别在1个旗县(市、区)设立自治区级青春健康项目试点。深入探索预防艾滋病工作方式,2017年,包头市要在1个旗县(市、区),满洲里市在本级设立自治区级预防艾滋病项目试点。继续开展农村牧区少数民族群众生殖健康工作,促进家庭和谐、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十三)积极参与优生优育指导。与创建“北疆幸福家庭”活动有机结合,促进家庭发展。聚焦生育行为全周期,创新开展人口计生政策和优生优育知识培训,普及“五期”(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和中老年期)知识教育,承接中国计生协“母乳中国”等公益活动,深入开展家庭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提高家庭健康素养水平,增进家庭幸福和谐。引导育龄群众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家庭观,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

五、创新渠道、丰富内容,大力推动宣传工作上水平

(十四)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媒体合作。强化共享和开放的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自治区计生协门户网站,宣传各项人口计生政策,第一时间发布全区计生协新闻动态,加大微信等新媒体使用率。加强网上计生政策解读、知识普及、信息传播,增强计划生育宣传的感召力,提高网上引导和动员能力,提升网上计生协组织的影响力。鼓励各地积极向国家级媒体和创办的刊物、自治区计生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投送稿件。密切与当地主流媒体的联系,探索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宣传服务平台,提高计生协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五)规范宣传制度,提升宣传意识。建立信息报送统计排名制度,在门户网站专栏设置了实时动态排名,每半年自治区计生协对各地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盟市信息报送刊载情况与年终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适当挂钩,树立各级计生协工作人员敏锐的宣传意识。将“要我宣传”转变为“我要宣传”,提高主动宣传意识,形成积极宣传的良好氛围。

(十六)把握活动时机,扩大宣传力度。依托母亲节、“5.29计生协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元旦和春节等节日,搞好大型集中性宣传和服务活动。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和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大力宣传中国计生协“八代会”和自治区计生协“五代会”精神。通过多种宣传活动形式,多角度多层面使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大力提升计生协工作的覆盖面和计生协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挖掘收集计生协系统感人至深、催人奋进的先进人物故事,树立计生协系统幸福母亲、先进会员或工作者典型,传播社会正能量,影响带动更多人参与到计生协事业发展中来,为计生协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主动融入、发挥优势,深入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十七)深入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发挥计生协在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地位作用,利用好我区的区位优势和合作基础,加强与蒙古国在家庭发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性别平等等领域的合作交流,配合支持中国计生协与蒙古国双方的交流培训,为“一带一路”建设战略发挥特有优势和作用。

七、肃风正纪、严格管理,着力加强党建和队伍建设

(十八)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制度措施,注重监督执行落实,从严教育管理机关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继续加快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廉洁型党组织建设。

(十九)大力推进计生协行业作风建设。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行业作风建设,通过各项工作建立通报制度,重要工作与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挂钩,坚决整治“庸懒散浮拖”等作风顽疾,倡导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计生协和计生协干部形象。强化学习、教育、培训和管理,加强各级计生协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综合素质。

2017年02月13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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